資料來源:經濟部產業發展署

「移工申請剩餘名額開放申請 中小企業須注意勞資會議紀錄」

第二階段的特定工廠移工資格認定,即將在3月16日啟動,受理申請至5月15日,申請期為兩個月。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提醒,中小企業如有意申請移工名額,應提早準備相關資料,特別是「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」這項文件。過去有不少企業因未召開勞資會議而無法取得這項證明,進而影響聘僱移工的時程,這次也再次提醒業者需特別留意。

為協助業界更清楚了解整體流程與資格,工輔中心在2月7日於新北市舉辦說明會,針對特定工廠的輔導機制、移工申請規範、用地變更相關規定以及中小微企業可申請的多元貸款方案,進行詳細說明,並重申多項申請注意事項。

經濟部原向勞動部申請了6,000個移工名額,目前已核定其中的4,457個,使用率接近75%。剩下的1,543個名額將於114年開放申請。如果本輪申請人數超過配額,則將由工商輔導中心根據幾項條件進行篩選與調整,包括移工居住地點不得位於特登工廠內、近兩年內未發生死亡職災,且未曾因非法聘僱移工遭裁罰。預計最後核定結果會在今年7月至8月公布。

此次申請對象為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明的業者,不包含曾持臨時工廠登記並已核准聘僱移工的單位。每間工廠以「一廠一案」為原則,申請人數則依照過去一年內的勞保平均人數來計算。例如若某公司勞保人數平均為10.5人,適用的核配比率為20%,則可申請2.1人,進位後最多可申請3位移工。

在申請初次招募移工時,雇主需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請「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」,證明內容包括按規定提繳新舊制勞工退休金、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與職災保險,以及近一年每季召開一次勞資會議的紀錄。工研院顧問薛鑑忠指出,部分企業雖取得資格認定函,但因未有勞資會議紀錄,導致無法順利通過,提醒中小企業應事先補齊。

此外,申請書在填寫時應格外謹慎。若有填寫錯誤並進行塗改,必須在修改處加蓋公司大小章,所有影本文件也應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章。關於是否屬於關聯行業,則需由特定工廠登記資料所載的產業別,以及公司簡介、主要產品名稱、圖片及用途說明等內容加以判定。若送件資料有缺漏,主管機關會以公文通知補件,雇主需在14日內補正,否則可能喪失申請資格。

工輔中心主任雲瑞龍補充說明,如果這6,000個名額全部額滿,政府將透過跨部會協調平台,再次向勞動部爭取增加配額,以滿足特定工廠對人力的實際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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