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 年 1 月 1 日起,只要是「外國技術人力」,都要依規定做健康檢查,依「國外引進」或「境內聘僱」,健檢時間與方式不同。
Q1|什麼是「外國技術人力」?
指依《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》受聘的外國人。原制度為「中階技術人力」,現在已經正式改名為 「外國技術人力」。
Q2|外國技術人力要不要做健康檢查?
要,只要是合法受聘的外國技術人力,都要依《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》辦理。
Q3|「國外直接引進」的外國技術人力,何時健檢?
入國 3 年內(和現行移工一樣):
- 申請簽證時:
→ 提供 3 個月內國外合格醫院健檢證明 - 入境後 3 個工作日內:
→ 到台灣指定醫院再做一次 - 入境後 6、18、30 個月:
→ 各做一次定期健檢
⚠️ 沒照時間做,雇主可被罰 6–30 萬元
入國滿 3 年後:
- 家庭看護/多元陪伴照顧
→ 每 3 年做一次「胸部 X 光+身體檢查」 - 其他技術人力(如製造業)
→ 不再適用健檢辦法
→ 回歸一般職安法、產業規定(和國人一樣)
Q4|境內聘僱(資深移工、僑外生)要不要健檢?
要,但有彈性
- 第一次用「外國技術人力」身分申請
→ 原則要做一次健檢 - 若原本是移工
→ 可用原本有效的定期健檢報告取代
📌 完成後:
- 一般技術人力 → 不用再每年健檢
- 家庭看護/多元陪伴 → 每 3 年一次
Q5|健檢項目有哪些?
和現行移工相同,包括:
- 胸部 X 光(肺結核)
- 一般身體檢查
- 梅毒
- 腸內寄生蟲
- 漢生病
- 麻疹、德國麻疹抗體或疫苗證明

Q6|境內聘僱時還要驗梅毒嗎?
要,但如果是直接用「移工定期健檢合格報告」申請,可免補驗。
Q7|家庭看護已做完 30 個月健檢,115 年後還要嗎?
要。115 年起改為 每 3 年一次
內容:胸部 X 光+身體檢查
申請展延或轉換聘僱時要附證明
Q8|製造業技術人力已做完 30 個月健檢,還要嗎?
不用再依健檢辦法
- 比照國人
- 依職安法、產業規定辦理即可
Q9|健檢時間算不清楚,可以問誰?
- 1922 防疫專線
- 或外國人居住地的縣市衛生局
Q10|哪些人一定要「每 3 年一次」?
- 家庭看護技術員
- 多元陪伴照顧服務技術員
Q11|115 前核准、115 後才入境,健檢怎麼算?
以入境日重新起算
- 入境 3 日內健檢
- 6、18、30 個月各一次
Q12|境內聘僱的一般技術人力,之後健檢怎麼辦?
完成首次聘僱健檢後:
- 回歸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》
- 依產業別規定(食品、醫療、密集機構等)
Q13|國外引進者轉換雇主超過 1 年沒健檢?
要在 7 日內補做健檢
- 若時間剛好落在 30 個月區間
→ 可直接算作 30 個月健檢

Q14|家庭看護/多元陪伴「3 年一次」怎麼算?
以 聘僱許可 3 年為一週期
- 每次展延、轉換或接續聘僱
- 都要附 3 年內有效健檢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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